昨日,记者从三水区海事处获悉,三水海事部门将在明年元旦起率先在佛山五区中实施船舶报告制度。按照要求,自卸砂石船、集装箱船、海船、危险品船这四类船舶航经三水辖区水域时,需主动向河口船舶监管点报告船名、始发港、目的港、船舶种类(必要时)、苏州到苏州货运专线装载情况、最大吃水、报告地点等有关情况。
此外,配有甚高频无线电话的船舶在航时,苏州至苏州物流 应当在规定的频道上守听,对于没有开启甚高频无线电话的,将按照相关规定,对违法船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。